考生申请免考必读
  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     发布时间:[2016-08-01]     次数:[]

一、申请免考业务流程及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申请免考。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下半年9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

申请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6日(8:00--22:00),下半年9月1日至6日(8:00--22:00)。

第三步: 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上半年3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3月7日(8:30--11:30),

下半年9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9月7日(8:30--11:30)。

第四步:考生本人网上支付。

支付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7日(8:00--22:00), 下半年9月1日至7日(8:00--22:00)。

二、考生申请免考注意事项

免考申请业务务必考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及网上支付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考生须慎重缴费(每科次20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考生考籍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本次不予申请免考。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免考审批结果公布时间:上半年4月15日17:00,下半年10月15日17:00。

免考审批结果复核:考生如对当次免考审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时间为上半年4月15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下半年10月15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三、证书在线查验

1.使用“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时,考生自考考籍中身份证号码、姓名用于“学信网”查验使用,查验结果用于本次申请免考使用。

2.“前置学历”未通过查验的,考生应出具与“前置学历”相配套的证明材料【查看详细说明】。

3.使用“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时,考生身份证号码、姓名、填写的证书编号(或证书准考证号)用于查验证书并比对核实。在线查验未通过的证书需提交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放入免考材料,另一份和原件一起存放并提交),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报考省份。

四、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过程中,要仔细查看页面相关提示信息,并按相关提示信息办理。

五、其它免考相关规定,请到http://zk.hebeea.edu.cn网站的“温馨提示”栏目查看免考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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