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科研评价部] | 发布时间:[2017-08-22] | 次数:[] |
各资助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院近期将组织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2016年度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和标准 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进行验收。其中河北传媒学院承担的重点项目KSZX201601按照立项约定与资助项目一同结题。 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将以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内容、目标和成果表现形式为依据,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所反映的项目完成情况、研究成果及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验收标准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类项目还将参考《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二、需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 1.目录; 2.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终结报告书(附件2); 3.项目申请书; 4.项目工作总结; 5.项目负责人为省教育考试院的,提供《2016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经费报销审核表》; 6.项目有变更的还需要提交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 7.研究成果: 成果表现形式为论文类的,须含1篇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2016年度基金项目”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并复印所有论文成果封皮、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 成果表现形式为调研报告类的,须附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提供已发表调研报告作为成果的,材料组织形式同论文类成果; 成果表现形式为计算机软件类的,须提供:项目验收大纲,项目技术(研究)报告,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三、材料提交要求及会议时间安排 各资助项目承担单位请督促有关项目组,于2017年10月3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结题验收材料(需胶装成册)一式五份,邮寄至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jkyjs@hebeea.edu.cn。 结项验收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择时对2016年度资助项目完成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刘娟、高振华 电话:66007192、66007023 材料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教育考试研究室(邮编:050091)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顶端导航条“招考服务”版块下,“招考研究”栏目。
附件:1.2016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资助项目名单 2.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终结报告书 3.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变更申请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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