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招生考试专项重点项目开题和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科研评价部]     发布时间:[2015-05-11]     次数:[]

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

重点项目开题和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201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各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课题管理工作,确保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与结题,经研究决定对重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并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组认真、细致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开题论证内容

重点项目开题论证主要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施步骤与成员分工、当前的研究进度、经费分配、主要阶段性成果及预期成果、项目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等。

二、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内容

资助项目中期检查主要包括:研究计划落实情况、研究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依照研究计划应提交的阶段性成果等。

三、开题论证及中期检查有关要求及程序

1.201512月结项的课题,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对照立项时的研究计划,梳理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按照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结题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对完整的检查材料。

2.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将提出警告直至撤项处理。

3.论证和检查工作以书面形式进行,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开题论证书》(附件1)。资助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省教育考试院的,由处室主要领导)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4.省教育考试院将择时对本次项目开题论证及中期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时间安排

各项目组要在525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将填写好的《开题论证书》或《中期检查表》,打印一式两份,提交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室。(电子文档发至jkyjs@hebeea.edu.cn

联系人:刘娟、高振华

电话:6600719266007023

附件:1.开题论证书

          2.中期检查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5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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