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公告
  发布:[研究生考试招生部]     发布时间:[2020-11-02]     次数:[]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根据我省考点设置及新冠疫情防控具体情况,现将考生考试入场防疫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护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2.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出示证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需要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并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

2.由于我省高校秋季开学后实行封闭管理,在我省“高校考点”(见附件2)参加考试的考生每科目入场时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无法提供《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则需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在我省“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安排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考生不需要提供《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查看本人考点信息。

3.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 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考前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每科目入场时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2.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3.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所需提供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考场规则”等其它事项请及时查看我省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其它公告信息。

 

附件1:

                                                   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姓名

 

考生编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考前 14 天体温正常;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目前身体健康,考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出现过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5.考前 14 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7.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注:本表为每科目入场时提交一份。

 

附件2:

河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校考点列表

序号

报考点

高校考点名称

1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学馆

2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燕山大学东校区

3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燕山大学西校区里仁学院

4

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科技大学

5

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师范大学

6

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

7

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8

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外国语学院

9

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经贸大学

10

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注:上列考点为“高校考点”。在上列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安排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每科目入场时需另外提交就读高校出具的《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在高校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无法提供《在校生健康状况证明》,则需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信息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中国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研招网  中国教育在线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高考网址导航  河北语言文字网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    邮编:050091    E-mail:webmasterhebeea.edu.cn
版权所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冀ICP备05002806号-1   冀公网安备13010402000947号
总访问量:   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