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投诉平台”说明

一、受理范围

受理反映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反映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职人员违反国家监察法相关规定的检举控告,受理各类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舞弊事件的检举控告,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311-66007717(工作时间)

2.信件邮寄: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纪检工作部收。邮政编码:050091

3.电子信箱:jjjc@hebeea.edu.cn

4.来访请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三、注意事项

1.举报前请备齐以下材料:举报详细事项、您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举报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后续查办落实。

2.非考试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的举报不予受理。

3.提倡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如有诬陷、造假、恶意登记、重复举报和发送垃圾信件的行为,我们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对情况严重、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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