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部] | 发布时间:[2016-06-08] | 次数:[] |
地方专项计划,是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农村学生的简称。其实施区域为县、县级市和近两年(按报名时计算)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的地方。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2016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包括应届生和有本县学籍的往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从2018年开始,参照高校专项计划有关规定,报考地方专项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计划性质为“非定向”,批次为“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时执行我省本一文化控制线。此项计划的志愿单独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一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一志愿,与本一批一起征集二志愿,在本一批二志愿录取后录取其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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