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完成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相关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考试管理,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考试[2011]2号)、《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2012]18号)文件精神以及49-10日教育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研讨会”,411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研讨会”最新要求,在2012年普通高考前,各市必须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设内容和进度

考点学校网上视频巡查系统建设

2012年普通高考前,各市必须完成本部分的建设工作,实现网上巡查系统对本市普通高考考场和相关场所的100%覆盖,并投入使用。

 

在建设规范上,除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技术标准》以及我省下发的相关技术文件执行外,根据最新要求,考点学校巡查系统的监控场所必须包括:考场、考点监控中心、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室、试卷分发(回收)室、特殊问题处理室、校园楼道甬路(试卷流转区域)、待考区等区域。各市除在新建网上巡查系统考点时要覆盖以上区域外,已建巡查系统的考点也须通过扩建确保包含以上场所。

2. 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建设

按照规划,该部分设备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购、配发各市。

资金使用和筹措

考虑到时间紧,为确保按期完工,各地可以先使用2011年底省财政下拨各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与此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自筹资金,确保资金到位。

三、总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保障资金。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不等不靠。要周密测算标准化考点建设经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制度,注重经费使用效益,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保证工程经费合理、有效、规范运用。要强化和规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省级配套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技术方案论证、工程实施、项目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各级纪检检查部门要对标准化考点建设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资金使用和考点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 四月二十七日


主办单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版权所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